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 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学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确定,学校按照下达指标与实际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二级学院。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成立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奖学金的宣传、评选和发放等具体事宜。
第五条 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负责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资助等相关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成员不少于7人。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包括审阅并核实评审材料、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学金评审意见等。
第六条 成立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团学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辅导员、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具体评审工作。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定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年级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
(六)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第九条 评审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审项目及比重:总分100分;学习能力35分;创新能力25分;优秀表彰15分;社会实践测评10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分;学生社会工作考核(附件2)5分;其他5分。
(一)学习能力(35分)
1.专业课程学习得分情况:30分;
计算公式:专业学习得分=[30-(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30]。
2.英语2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以上2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以上1分,上限2分。
3.计算机2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2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1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0.5分,上限2分。
4.其它1分。指国家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的其它方面的任职资格书,一项记0.5分,上限1分。
(二)创新能力(25分)
1.参加各类竞赛获奖
获奖等级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优秀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8 |
7 |
6 |
4 |
省部级 |
5 |
4 |
3 |
2 |
校、市级 |
4 |
3 |
2 |
-- |
(1)获奖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后方可加分;具体级别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确定;
(2)4人(含)以上集体项目获奖者,在原等级基础上降一级加分;
(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2.论文、专利加分
(1)由二级学院对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根据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酌情加1-5分。此外,在加分时只对论文第一作者进行加分,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必须为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2)获得国家专利的,属于发明专利的一项加4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一项加2分;属于发明专利每多一项加4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每多一项加2分,共计不超过8分。
(三)优秀表彰(15分)
个人受校、市级表彰加2分;受省部级表彰加3分;受国家级表彰加5分;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集体受表彰按上述分值减1分加分。多项表彰可重复加分,共计不超过15分。
(四)社会实践测评(10分)
在社会实践测评中,个人获校、市级奖励加2分;获省部级奖励加3分;获国家级奖励加5分;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集体获奖励按上述分值减1分加分。多项奖励可重复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分)
学生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加5分,达到良好等级加3分。
(七)社会工作考核(5分)
学生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党支部、班级和学生公寓等担任相关工作且任期满一学年的,经考核合格后加5分(附件2)。
(七)其他(5分)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且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加5分。
第十条 对于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经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讨论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三)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四)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争得荣誉。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六)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七)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八)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表现不合格;
(二)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
(三)学校认定的其他违纪问题。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1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十三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
第十四条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第十五条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签署评定意见,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最终获奖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按时将国家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校财务、审计、纪委等部门对奖学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社会工作考核证明表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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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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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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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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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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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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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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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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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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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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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选填“是”或“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名次/总人数) |
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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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 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申请学生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除填写本表外,还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作为本表附件,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5.当申请学生学习成绩为年级同一专业排名第1名,但该专业总人数少于10人时,需要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的情况说明。
6.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7.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8.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9.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10.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填写时间处于节假日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情况说明。
11.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附件2
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社会工作考核证明表
(学院、班级) 同学于2021-2022学年在 (XX学生组织、学生党支部、班级或学生公寓)担任 (岗位),工作时间已满一学年。根据其工作表现,现给予 (优秀或合格)工作等级评定,特此证明。
负责老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