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管理,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和《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章程》等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旨在发扬学术民主,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人才引进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虽不具备上述技术职称,但在某些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人员,可酌情考虑加入。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名校外人员(行业专家、科研院所专家、本科或其他高职院校教授等)担任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
第五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由20-30名委员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或具有对应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立场坚定,德才兼备,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学术造诣较高,在本专业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身体健康,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年龄至少能任职满1个聘期。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校长提名(不超过候选人总数的1/4)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确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经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特邀委员由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时,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人数的2/3。
学术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完成下届委员会委员的换届工作。
第九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代表学术委员会签发有关学术方面的文件。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党委讨论决定,可作机构调整,免除或同意辞去相应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年龄、身体及工作调整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连续3次或累计5次无故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或连续两年不能参加委员会会议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职务的。
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委员缺额,可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表决,产生替补人选。
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应当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下设办公室,设立教学科研、教师发展、学生成长和行业企业合作等四个分委员会,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各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决定。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教学科研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教师发展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学生成长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行业企业合作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
第十三条 各二级院(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教授委员会,受学校学术委员会委托行使学术权力,审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改革与科研、学术道德、校企合作等相关事项,参与教学督导与评估,保障学术自由。教授委员会采取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与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关保密义务;
(五)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专业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专业资源的配置方案;
(三)学校教学、教科研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科研成果奖;
(四)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五)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六)对学校学术方面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咨询意见;
(七)调查科研失信行为,审议学术争议处理规则和学术道德规范等;
(八)其他需由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或提出咨询意见的事务。
第十七条 分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教学科研分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学习和宣传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
2.审定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3.审定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专业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专业资源的配置方案;
4.评定学校教学、教科研成果和奖励。对拟推荐的教科研成果奖及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等相关学术重要事项进行学术水平评定;
5.审定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6.为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推动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咨询建议。
(二)教师发展分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对引进教师进行业务鉴定并提出意见;
2.研究审议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对引进人才教学水平作出评价;
3.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调查、评议工作;
4.审定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各类教师工作室;
5.为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发展的咨询建议。
(三)学生成长分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研讨学生工作规划,审议学校学生工作年度计划;
2.研讨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3.研究学生工作重大事项;
4.审定学生管理部门绩效;
5.为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提供推动学生工作发展的咨询建议。
(四)行业企业学术分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定学校政行企校合作规划;
2.审定拟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可行性;
3.审定校企合作方案,校企合作协议;
4.为学校推荐优秀合作企业;
5.参与横向课题研究工作;
6.为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提供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咨询建议。
第十八条 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暂缓执行。
第四章 运行制度
第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委员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经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向有关管理部门和校外学术机构限额推荐有关人选、项目或奖励时,可按得票数为序确定。
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1/3以上委员同意后,可召开委员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
第二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对下列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一)委员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个人、专业和单位评价的言论;
(二)学校、二级院(部)和其他各类机构或个人的技术与商业秘密;
(三)学术委员会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九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