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读者: 寒假将至,为了满足广大读者假期借书的需求,图书馆定于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6日,办理假期图书借阅手续,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教师最多可借5册,学生最多可借10册。
2.假期所借图书必须在开学七个工作日内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有损坏、遗失图书的,按本馆《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3.凡在2016年12月16日之前所借的图书,放假前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否则不算假期借书,寒假将计入超期天数内。
4.妥善保管假期所借图书,以免损坏或丢失。
望广大读者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