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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寒假借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点击数量:

  亲爱的读者:

  寒假将至,为了满足广大读者假期借书的需求,图书馆定于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5日,办理假期图书借阅手续,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教师最多可借5册,学生最多可借10册。 

  2.读者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所借图书,均属于假期借书。假期所借图书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有损坏、遗失图书的,按本馆《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3.凡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所借的图书,放假前须办理归还手续或续借手续,否则寒假将计入超期天数内。

  4.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以免损坏或丢失。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