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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点击数量:

 

内建院财字〔2019〕1号

全院教职工:

为不影响本月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附加扣除项的填报工作将在1月6日截止,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的教职工视同自愿放弃,将不享受2019年1月的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政策。

教职工可自由选择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的扣缴方式,若选择由学校统一扣缴,请在每月15号以后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完善扣除信息,以便次月享受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月4日